21世纪社交网络时代下“言论自由”与“审查”、“核查”的边界 自特朗普上台后,一时间,“言论自由”重新成为一个站在舆论场中心的话题,反对“审核”成为美国互联网社交平台巨头们的态度。扎克伯格在2025年1月7日一条发布于Facebook上的视频申明中宣布关闭Facebook的事实核查机制,并替代为类似X的Community Notes机制,在这个申明中,他说“A lot has happened over the last several years... We've reached a point where it's just too many mistakes and too much censorship.”(过去几年太多事情发生……我们遇到了过多的错误和过多的审核)——代表他与过去四年彻底的决裂,与拥抱美利坚新秩序的态度。 而Elon Musk在收购Twitter时也表示:Free speech is the bedrock of a functioning democracy(言论自由是有效实践民主的基石)。随后他将Twitter更名为X,并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现在逃离X的人们聚集于BlueSky,大量个人、企业、组织因为无法忍受X的氛围而离开。 言论自由从来不是一个简单的话题,我想每个人都知道,言论自由但有边界(或有例外),但这里的边界和例外是什么谁来定义?恐怕都是一个严肃而复杂的问题。不过在开始讨论之前,还是可以说明一个基础的法律视点。以美国为例,其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限制的是“政府”对言论的管制,而非企业,一个私营企业开设的互联网言论平台,以自己的标准对言论进行控制,与第一修正案无关,这由Pruneyard Shopping Center v. Robins(1980)判例明确,私人企业无义务提供言论自由保护。 所以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超出法律的社会治理问题,如果在法律范围内说,一个企业保护也好,不保护也好,都是企业的自由。 经典思想市场的衰落 过去不少人拥护绝对的言论自由,认为一个开放的“思想市场”在竞争下会自然去伪存真,这是非常古典的。可以上溯约翰・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对思想交流自由的捍卫,和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论自由》中的论述,正是他提出了 “思想市场”的概念。这个信念就这样传下来了,成为了自由意志主义者的某种教条。不过我们值得思考,为什么在“思想市场”的背景下,谬误就可以被识别呢? 此信念大概包含两个前提: 1,大多数人“理性且愿意追求真理”,这是个人权力在后启蒙时代的一个认识论基础。 2,观念在对话和对抗中“自动趋向最优”,这是实证主义的一个乐观信念,错误观念必然会被证伪。 在这个前提下,只要给予足够长的时间,观念市场必然会优胜劣汰并淘汰谬误。这样的一个观点当然前提假设是非常严格的,我相信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都积累了足够多的经验和例子来反对这两个前提假设。这不仅是一个哲学和心理学的问题,这还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独特问题。我们可以说,在当前的互联网环境下,“思想市场”的假设可以休矣。 社交媒体以交互数据最大化作为基本的逻辑,整个体系以最大化用户的停留时间和交互次数来进行设计和优化。使得那些传播效能最大的言论和观念获得传播机会,在实践经验上,往往这些言论离“真理”和“最优”很遥远,却离“争议”和“极端”很近。这种逻辑为思想市场带来第一个非常严峻的挑战。 在这个设计之中,算法的加入恐怕带来了决定性的一步,让各个平台可以以最大效率“投其所好”,这与“思想市场”所设想的对话,或哈贝马斯强调的“交往理性”背道而驰。在这样的情况下,并非看不到与自己观点相异的对应方面的观点和看法,但往往都是被深度二次创作和包装的丑态,彻底扭曲了公共对话的可能性。 除了互联网对公共舆论带来的决定性重构外,不管是当下传统媒体、学术机构等公信力的侵蚀,还是高度极化政治和身份政治的加剧,都让“思想市场”假设变得不再可能。 因此,以“思想市场”的自调节作为“绝对言论自由”的理据实在太过时。且在经典思想市场衰落时,我们社会的舆论结构,正在从“市场——个人”的二元结构,变为“市场——平台——个人”的三元结构。欧洲在这个问题上和美国不同,非常快速的响应了这个三元结构,尤其是2022年通过的《数字服务法案》,对在线平台和中介机构的责任进行了现代化调整。例如,它要求平台主动审查和删除非法内容,并设立透明的内容审核机制。尤其对超大型在线平台(如每月活跃用户超过4500万的平台)施加更高标准以及算法透明度要求。 但在美国,情势明显走向另一个方向。 Community Note路径几乎必然失败 平台们并非完全放任信息,而是祭出了另一个机制,由X倡导的社区笔记(Community Note)。即不设官方的事实查核机制,而将权力开放给整个社区进行。符合条件的用户可以为推文添加笔记进行核查。并对其他笔记进行评分。评分分为 “有帮助”、“有点帮助” 和 “没有帮助” 三个级,当贡献者相对一致认为笔记”有帮助“,就会公开显示。 这个评分系统被一个声称开源的算法调控,这算法可以根据过去的评分将用户区分为不同的阵营和观点,一条Community Note需要得到对立阵营的一致认可才会显示,以避免受到单一群体拉票的影响。这是一个看上去众包、自组织、赋权社区、开源算法中立调节的完美的技术解决方案。 在Mark Zurkberg宣布解散第三方事实核查团队的时候,他也宣布:“我们看到这种方法在X上运作良好——它赋予社区权力,让来自多样化视角的人决定哪些背景信息对用户有帮助” 但实际情况是,你经常在X上看到Community Notes吗?我想答案是否定的。CCDH(Center for countering digital hate)机构发布了关于Community Notes的报告《HOW X’S COMMUNITY NOTES SYSTEM FALLS SHORT ON MISLEADING ELECTION CLAIMS》。在这个报道中,提供了一系列关键的事实: 覆盖率有限:在涉及美国选举虚假信息的案例中,74%的误导性帖子尽管已有准确的Community Notes,但这些注释并未展示给所有用户。这意味着大部分虚假信息未能通过该功能得到有效标注或解释。 影响力不足:即使某些帖子附带了Community Notes,这些注释的传播范围也远小于原始误导性内容。数据显示,带有Community Notes的帖子,其注释的浏览量仅为原始误导性内容的1/1335。 共识难以达成:由于Community Notes需要多方用户达成共识才能显示,这种机制在处理具有高度争议性或两极化的话题时表现较差。例如,在选举相关话题上,许多准确的注释因未能获得足够支持而未被展示。 这是这个看上去很美的事实核查机制的实际问题,关于大选的假消息核查,已经是参与度最高的领域,在其他时期,能够进行事实核查的社区用户远小于平台上肆无忌惮的假消息数量。且由于推文的生命周期非常短,大部分用户仅在推文发布后不久便接触到信息,而Community Notes的生成和审核过程往往需要数小时甚至更久才能完成,这就是上面Notes浏览量仅有1/1335的原因。且在高度极化的领域,同样因为一条Notes的显示权爆发投票大战,让很多原本高质量的Notes无法获得显示的机会。 当然,从Elon Musk的日常行为来看,我们很难相信他对“假消息”的遏制和治理拥有任何真诚的兴趣。到现在我们经历了两个乌托邦的必然失败,一是17世纪“理性人”的乌托邦,一是21世纪“开源自治”的乌托邦。他们都不会是这个“言论自由”时代的答案。 国家—平台(和其所有者)—个人三元结构与权力制衡 言论自由自始就是一个由不同立法与司法动态收放的领域,人类也不从不存在“绝对言论自由”,也绝不会因为这点就堕入都像中国一样钳制思想的地步。言论自由是个长长的谱系,从想象中的“绝对自由”到“言论钳制”中间还有很长的路径。 现在可以肯定,言论自由的场域已经剧变,过去的言论自由法规建基于报纸、电台、电视等相对集中式的媒体时代,社交媒体大规模放大了个人意见传播的效力,也放大了虚假信息与极端言论的扩散速度。在这个情况下,通过Brandenburg v. Ohio判例所确定的几乎言论自由的唯一例外——“煽动即时暴力”已经显然不适合这个时代。 但令人担忧的,在最近的未来,将对美国“言论自由”产生重大影响的却是一个可能将指针移向相反方向的判决,即NetChoice v. Paxton / NetChoice v. Moody案。案件来自两个红州德克萨斯与佛罗里达,分别是他们2021年通过的《众议院法案 20 号》(H.B. 20)与《参议院法案 7072 号》(S.B. 7072)。在这两个法案中,都能看到国家透过对平台的要求影响到个人的倾向,但在这里,州政府要求平台不得对个人进行言论审核。德州法案禁止用户规模超过5000万的大型社交媒体平台因用户的观点而“审查”其内容。此外,该法律要求平台公开其内容审核政策,并建立用户申诉机制,以便用户对审核决定提出异议。佛州法案同样限制社交媒体平台删除政治候选人的账号,并要求平台在内容审核方面提供透明度,同时对长期封禁政治候选人的行为设定罚款。 在这两个法案中,个人可以进一步免除个人从平台方受到的制约,不受限制的行动。在这两个州的立法中,不仅国家不对平台进行任何管束,甚至进一步要求平台不对个人进行任何管束,从而进入到一种“绝对言论自由”的境地。这其中既有美国对“行政权”限制的立国精神,也有近年对the regime, the cathedral,即大媒体大科技企业联合深层政府限制个人权利的阴谋论式恐惧。 如果最高院支持德州与佛州的立法主张,未来州政府可禁止平台“审核”。——在这里可以等等,如果平台不进行“审核”,用户就获得绝对自由了吗?以Elon Musk控制的X为例,很明显他对X的算法和运营进行了个人风格化的深度介入,不审核,不代表不可以通过算法调整、个人推荐、使用更技术化限流等手段对用户和平台进行控制。在这个全新的三元体系中,真正崛起的在国家与个人间的并非技术中立的平台,而是拥有个人野心与意志的平台所有者,而他们显然可以与行政权媾和形成某种技术寡头体系,进而对社会共识进行彻底重构。在这里我要反驳马斯克的话,言论自由不是民主的基石。良性社会共识体系才是民主的基石,而不受控的,被短期激情控制的言论是民主的威胁,这样的例子在历史上比比皆是。 在国家——平台(平台所有者)——个人的三元结构中,传统共和制与民主制强调对“行政权”进行大幅度的制衡,以求得一种社会的“平衡”,那么在一个依靠民意——众议员选举(立法权)——总统选举(行政权)的体系中。特定选民——平台(民意发动机)——政党(立法权和行政权实际操作主体)将有可能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这个结构会成为一个民主社会真正的危险。而平台以及平台的所有者,成为这个新结构的中枢,甚至成为在这个权力结构中最关键的环节,从而也会掌握真正的权力。 而一个社会需要“制衡”的,不仅是行政权,现在还应严肃考虑“平台中立性”的实质性破产,以及在这个意义上对“平台”这个民意发动机进行制衡,不管他是X、是TikTok还是Meta。 对“技术寡头联盟”的警惕 我了解很多中国人,尤其深受中国信息监控和钳制之苦,对信息审查有一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恐惧。特别容易拥抱”绝对言论自由“。但中国的反题也并不等于正义,在一个正常社会,有比“反极权”更复杂的社会心情。 从我个人而言,如果一个政府有良好的内部制衡与多党运转,以专家构成的通信委员会行使一定的审查权,即走向欧洲的《数字版权法》方向当然是自然的路径。但如果这不是在美国可以容易实现的(毕竟美国已经考虑限制平台影响用户),也有别的方法。例如以“透明度”要求平台,不对平台有任何别的直接行政命令,但要求平台将算法机制与运转绝对透明,让媒体和公民团队对他们进行监督。如果政府希望向给予用户权力让其可以制衡平台,那么则需要更积极的不仅限制平台审核与删除用户,还需要增加算法机制和推荐对用户的透明度,并让用户对算法机制拥有控制的能力,破解平台对用户单方面的掌控。 甚至以技术制衡平台,例如强制要求平台接入AI fact check(让用户可以自由选择哪个AI),来替代现在完全不可行的Community Notes功能。 避免特定选民——平台(民意发动机)——政党(立法权和行政权实际操作主体)的技术寡头联盟的出现,一定是现在对技术世界民主国家的一个主要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