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四川成都一位女童被大型宠物犬攻击,造成重伤,此事在中国互联网上引发轩然大波,后狗主人被警方刑事立案。女孩的遭遇激起了广泛的对不文明养狗行为的愤怒。但之后事态却发展成另一场暴力:多地传出扑杀流浪狗、流浪猫的消息,在舆论压力下,各地政府也宣布加强管理,开展“一刀切”式的扑杀运动,甚至出现硬闯居民家中抓捕宠物狗的执法行为。 这不免让很多家里供着“毛孩子””的爱宠人士陷入焦虑,并联想到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的入室消杀、宠物“无害化处理”的噩梦。中文互联网上原本关注受伤女童的焦点也迅速转向,舆论的对立开始激化——不少人指出,不能因为一起罕见的宠物犬袭击人就让城市里的所有猫狗付出生命代价,动物也应该有基本的生命权;但也有声量很大的另一派,他们认为流浪猫狗是公害,该被处理。极端的更是认为宠物猫狗也会对他人产生威胁,不该在城市里饲养。许多网民公开攻击“爱狗人士”,一时间网上遍布仇恨言论。一些养宠人士表示自己遭遇网暴,并传说有人往网购的猫粮狗粮里投毒。 运动式扑杀为何反复上演?流浪动物被看做问题而不是生命 当下中国大地上整治流浪狗、流浪猫、宠物饲养并非史上头一回,而是一种时不时就会开展的运动。网上简单检索就能找到以下政府通稿:2006年北京武汉两地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兰州市皋兰县、2020年合肥市、2021年泉州市与江苏泰州的专项整治流浪狗行动。 这些专项行动里关于流浪狗的处理都是以“集中捕捉”、“收容”来描述。可所谓的收容到底是如何收容,也不难找到蛛丝马迹。例如,2018年的一篇博文揭露彼时上海青浦区为评选文明城镇开展的整治流浪狗,被抓的流浪狗收容地竟是一个违规车辆停放场,“在一个狭小的狗笼子里面,十几只流浪狗挤在一起,由于空间确实太小了,所以大多数的流浪狗只能踩着其他的狗,而且里面竟然还有已经腐烂的尸体,看样子已经死去很久了。”此后,这些流浪狗据称被送到另一个不准外人进入的更大的收容中心,网友在外面拍到的画面是“工作人员使用一个大铁架子佳期流浪狗从高处抛下,而每次抛下都会伴随着流浪狗的哀嚎,就这样,每只狗都会被这样从高处抛下,摔伤甚至摔死。” 我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猫更是被人类驯化了两次。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养猫养狗,但如同国内这般“集中整治”,应该是非常冲击人的心理底线的。可为何此类极端的运动式处理能在中国反复发生呢? 从这些专项整治运动里的缘由描述就能看出端倪:在中国,如何对待流浪动物被抽象化为一个城市的市容管理问题。在抽象的过程中,流浪动物的生命属性早就被抹杀了。比如为什么政府要搞规范养犬运动?因为某城市宠物犬激增,干扰市民生活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要处理掉这个问题。为什么要集中整治流浪狗?流浪狗太多,影响市容,我们得把它们弄走。以上的2018年上海青浦更是一个典型例子,处理流浪狗是因为要评选文明城镇、城市等殊荣。我们如何对流浪动物,不是基于它们被遗弃、需要照料,而是因为它们是问题,是让城市不好看,让市民不开心的麻烦。 没有了生命属性,流浪猫狗在城市管理者眼中,和被斥责为“城市牛皮癣”的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又能有多大区别呢? 于是流浪猫狗平时不管理,却会以专项集中整治的方式来处理。毕竟,问题不大的时候何必费力气关注?而到问题大到让政府觉得需要解决时,动物权益、尊重生命等等都未必在考量范围内。 动物权益概念缺失,导致动物沦为人类和国家的资源 中国的流浪猫狗,乃至宠物猫狗会在运动执法中不被当成生命,我们当然可以指责这是执法者、执政者乃至中国社会的薄凉。就如同过去几年疫情里我们看到各种针对老百姓的极为残忍的防疫措施,人都没有权利,何况动物? 可是深入思考:中国人总不至于天生命贱,不配有权利吧?百姓权利的缺失是因为长期的法治乃至社会制度不健全,个人权利甚至被刻意打压。类似的,我们不能排除极少数执法者或围观群众的残忍,但恐怕没人能说那么多参与扑杀的基层工作人员都以杀戮动物为乐吧? “集中整治流浪动物、宠物”之所以能在中国反复出现,直接诱因大多是动物与人的冲突增加,或是维持市容的需求,但该恶政更深层次的土壤是长期以来动物权益概念的缺失。 在中国生活过读者可以回忆一下自己在中国接触到的动物知识,有多少和动物权益相关?大家都知道熊猫是国宝,或者哪些动物是国家珍惜、保护动物。但中国的动物知识普及、教育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是珍稀动物的保护,二是开发动物的经济价值。过去中国动物园里的名牌基本上都会写该动物的“用途”,如皮毛具有经济价值,身体部分具有药用价值等。尽管此类过于直白的标签如今逐渐退台,可背后的实用主义思维并未在中国消失。 例如不久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孟菲斯动物园的熊猫丫丫。熊猫一直被中国当做外交手段送往国外,“分析人士说,中国利用它们来塑造友好形象,并奖励让中国感到满意的国家。”而中国网民们群情激愤的理由无非是丫丫看着瘦弱,就默认遭到美国人虐待。在所谓的爱心人士眼里,熊猫必须符合那个圆滚滚可爱的样子,有了审美价值,才是对的,却忽视当时已经22岁——相当于人类80高龄的熊猫,状态应该是什么样子。 中国最重要的动物保护法律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是珍稀野生动物。而其保护的出发点在中国宪法第9条里就能看到:“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当我们把动物视为“资源”,别看猎杀大熊猫在中国最高刑罚可以到死刑,实际上大熊猫受到的“保护”和养殖场里的家猪无异:这是有归属的资源,唯有主人有资格处理。 在西方国家,动物相关的法律早已不局限于珍稀动物保护,针对动物的福利、基本权益都有不少法律法规。美国也有类似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Endangered Species Act”,但1973年通过Endangered Species Act之前,早在1966年美国就通过了Animal Welfare Act,对养殖、展示动物的基本福利做了规定,宠物以及流浪动物的福利保护也可以靠该法案找到依据。 在动物权益概念长期缺失的中国,“没有用”的流浪动物自然不会获得什么人道待遇。同时,因为没有相关法律基础,扑杀宠物或许只能从侵犯公民财产角度找到反抗恶政的依据,而这也根本保护不了“无主”的流浪猫狗们。 迷恋颜值、玩腻丢弃,中国人的“爱宠”也很局限 在各地扑杀流浪狗的风潮下,很多爱宠人士也在积极发声抗议。但是中国人对宠物的爱也有着无奈的局限,可以说其”爱宠“的方式和相应的宠物市场本身就促成了流浪猫狗的问题。 据2023年发表的一篇关于中国大城市居民对宠物领养的研究提到,2021年全国城镇犬猫饲养数超过1亿,其中犬只数量6000万,猫达5000万,可官方统计的流浪猫狗数量就超过了5000万,在全球流浪动物占比超过20%。宠物市场的规模一直稳定增长,却有大量流浪动物无法进入领养渠道。 根据调查,中国的宠物狗43.9%是在宠物店购买,领养仅占11.8%,而宠物猫的领养比例也只有19.9%。但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领养才是宠物猫、狗的最大获取途径,例如美国的一项调研显示高达82%的受访者表示根本不会考虑在宠物店购买宠物。 仅从解决流浪动物问题的“功利”角度出发,我们也不难得出结论:中国应该大力推广宠物领养。这样宠物和人能够互相陪伴、依靠,又能减少街上的流浪动物,让生活环境更好。可是动物权益意识不到位,中国要做到领养替代购买困难重重,反而只会看到不断增长的宠物市场造成越来越多的流浪猫狗问题。 领养之所以能在欧美占据主流,是很多人基于对动物的生命权益的认同,相信领养是在拯救生命,而宠物店本质上是贩卖动物的生命,即便是对待动物再好的宠物店,在伦理道德上也会受到质疑。 当人们普遍忽视动物权益时,宠物的生命属性就会远远低于它们的娱乐、商品属性,动物也变成了人类欲望的载体。不少中国人养宠物会对“外貌”极为执着,社交媒体上“高颜值”的宠物非常受欢迎,也催发了养宠物的虚荣心和攀比心。很多中国人特别受小奶猫、小奶狗的吸引,轻易去店里买下宠物。但猫狗都会长大,会失去小时候的“可爱”,于是他们养着养着就不喜欢了。 宠物不会因为我们选择忽视就自动消失,它们有生命的表达和需求,这些都会持续带来问题。一只小奶猫可能会长成拆家大王,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狗长大后可能会出现各种健康问题需要看病医治。猫狗的寿命一般都有十多年,当民众缺乏对动物权益的体认,多少宠物主能坚持到为自己的猫狗养老送终? 如果宠物只被看做商品和玩具,遗弃自然也合情合理——我们都有对个人财物的处置权。另一方面,侧重宠物的娱乐、商品属性,也意味着大部分不体面的流浪猫狗无法竞争得过宠物店里精心雕琢的商品。人类的这种贪婪和偏见都让通过领养缓解流浪动物问题变得遥不可及。 全球任何地方的流浪猫狗,追本溯源都是逃逸或被遗弃的宠物。忽视动物权益教育,结果就是总有宠物因为商品属性下降而被遗弃,这根本不是运动式整治可以解决的,只会让这些整治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来一次,浪费大量的社会资源,抽干民众的道德水位。 扑杀是恶政亦是懒政,必会让流浪动物问题变本加厉 在动物权益缺失的背景下,流浪动物一旦“涉事”,大规模扑杀便跨过了伦理道德的制约,变得“有理有据”。同时,如果一个人对猫狗没有喜爱,又在缺乏动物权益教育背景下长大,也很容易觉得扑杀是为了消除动物伤人的威胁,没什么大错。 而在当下的中国国情中,只要别闹成对政府不利的舆情,这种”爱宠人士“与“恨宠派”的矛盾,估计不会被政府理睬,更别提能够促成政府做制度上的改进,民间矛盾激化的结果也只会让双方的分裂越来越深。 执法者不考虑中国动物权益教育、法规、认知的缺失,简单粗暴地运动式清理流浪动物,这不仅是一项伤害无数生命的恶政,也是一项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加重问题的懒政。 忽视动物权益,正在让中国的流浪猫狗变得更危险。它们的生命不被重视后,一些关键性的健康权益也容易被我们忽略。近年来中国狂犬病病例大幅下降,可仍属于狂犬病疫区,2023年1-7月全国共有73例。而中国还是全世界人用狂犬病疫苗使用最多的国家,每年签发数高达1500万支以上。 人用狂犬病疫苗成本远高于兽用,所以推广犬用狂犬病疫苗才是消灭狂犬病的最佳方案,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是凭此基本清除了狂犬病,可是在动物权益被弱化后,犬用狂犬病疫苗在很多地方——特别是经济不发达的农村,人们抱着“不就是条狗,还花钱打针做啥?”的想法。至于流浪狗的免疫计划,那更不被重视。这些都为公共卫生埋下隐患。类似的还有流浪猫、流浪狗的节育问题。大量流浪动物可能威胁到野生动物,只有节育才能有效控制数量,但城市管理者很难去推动这类动物“福利”。 另外,大规模扑杀的恶政,反过来也会进一步打压保护动物权益的倡议。从一些调查看,很多大城市里想养宠物的人正在接受进步观念,并不排斥领养。但极端的运动式扑杀,以及随之滋生的仇恨、污名化流浪动物的社会氛围,对不了解内情的民众来说,很容易加重恐惧和担忧,让其误解流浪动物非常危险,或者至少很不体面,今后他们还怎么敢去领养?而对于领养机构来说,他们逆政府政策而行,也会更难向民众普及自己的工作使命、意义,甚至还会因为正常的倡导而遭遇攻击和网暴。对于更好地解决中国流浪动物的问题,现在政府和社会的做法只会适得其反。 最后想说的是,近年来这种运动式执法的恶政、懒政也不仅仅出现在扑杀流浪动物的问题上。因为这次事件而感到恐慌和绝望的人,不难将这种创伤追溯到疫情期间的各种极端执法上:入室消杀、宠物无害化处理、封路封小区封家门、将大批人转运到异地集中隔离……这些违背人道与科学的手段,似乎成了中国彰显管理效率、执法力度的默认路数。当这恶政的内核延续下去,对中国土地上的所有人都是威胁,不仅仅是那些流浪猫狗。 (歪脑的专栏、评论和分析文章均属文章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